淮安市華豐職業(yè)技術學校教師安全目標責任狀
為貫徹國家、省、市、區(qū)各級教育主管部門關于加強安全工作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,從講政治、促發(fā)展、保穩(wěn)定的高度,認真貫切“安全第一,預防為主”的方針,落實學校安全工作責任制,切實保障教師和學生的安全,特簽訂教師安全目標責任狀。
一、教師自身安全責任
1.教師要積極參加普法學習與安全教育,嚴格執(zhí)行學校的有關安全工作規(guī)章制度,加強法制觀念,做—個遵紀守法的公民。
2.教師外出時,要注意人身安全,上、下班途中不得乘坐或駕駛無牌無證的各種機動車輛,不在酒后駕駛各種機動車輛。
3.教師日常工作中做到安全用電,不擅自拆卸或安裝各種電器設備。
4.教師參加學校組織的各種活動及公益勞動等,要做到遵守秩序,注意安全。
5.教師在實驗、實習、實踐、體育等教學活動中,做到正確操作,切實保障師生的安全。
6.教師應該注意安全上網,杜絕利用網絡傳播病毒、反動信息、色情信息、垃圾郵件的違法行為。
7.教師在上班時間,禁止酗酒、賭博和參加不健康的活動,自覺維護教師的自身形象。
8.教師要愛護學校的一切設施,下班后辦公室值日老師(或最后離開辦公室的老師)要注意及時關閉辦公室一切電器的電源,檢查辦公室的安全隱患,關好門窗。教師應關心學校的設施安全,發(fā)現(xiàn)問題及時向值班領導或總務處報告。
二、教師安全工作責任
1.教師有責任向學生進行有關安全方面的教育。若發(fā)現(xiàn)學生進行不安全的活動時,要及時進行制止和教育。在實驗課、實習課、實踐訓練課、活動課、技能訓練課、計算機課、體育課等教學中,任課教師一定要牢記安全責任,務必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,增強學生自我保護意識;要仔細檢查教學場所及所使用的實驗實習儀器、電源、藥品和體育器材等,消除隱患;指導學生正確操作、正確訓練,避免由于教師或學生使用不當而導致安全事故。
2.教師組織各類教育教學活動,特別是室外活動,要把學生安全放在首位,不具備安全保障的各類教育教學活動,應該立即予以取消。教師組織學生參加校內外集體活動時,必須履行報批手續(xù),要充分考慮到各種安全因素,事先要擬定好活動計劃,活動計劃報批后還要落實好安全責任,確保學生人身安全;學生參加各種訓練及興趣小組活動,其安全責任由指導教師負責。在參加校內外活動前,教師要對學生進行安全知識教育,活動中參與教師要根據(jù)所承擔的安全責任,教育、管理、保護好學生,明確職責,堅守崗位,互相配合,避免疏漏。
3.教師在工作中要關心、愛護學生要尊重學生人格,保護學生合法權益,重視并耐心做好“學困生”的幫教工作。任課教師在教育教學活動中,不得體罰、變相體罰、挖苦、諷刺、謾罵、驅趕學生。學生上學進校后,教師不得以任何理由讓其離校,特殊情況需有教師或家長陪同。
4.教師對有危害學生人身安全的行為,如學生的違規(guī)行為、學生受外來人員侵害,應及時告誡或者制止。如發(fā)生事故,教師應當積極組織救護,并立即報告有關領導。若視而不見或應當預見而沒有預見有關安全隱患,從而導致安全事故發(fā)生造成后果的,應追究行政和法律責任。
5.任課教師在教學活動中,必須堅守崗位,準時上、下崗,認真履行崗位職責,及時處理偶發(fā)事件,不得中途擅自離開崗位,不準學生隨意私自離開教學場所,教學中不得將學生驅趕出教室,對學生突發(fā)疾病、意外傷害等事件,要及時通知班主任或學生家長,并妥善處理。
6.任課教師要遵守“誰上課誰負責”的原則。在教學過程中有義務、有責任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,細心觀察、了解學生在課堂上的表現(xiàn),防止學生之間發(fā)生口角,避免由于出現(xiàn)打架而導致安全事故發(fā)生。任課教師上課要及時檢查學生出勤人數(shù),若發(fā)現(xiàn)學生缺勤,要仔細詢問其原因,若情況異常,要及時告知班主任及當日的值日領導,并妥善處理。任課教師應該關注學生的上課狀態(tài),如發(fā)現(xiàn)有不正常的身體表象或學生提出有不正常反應,應及時通知班主任,告知家長及時送往醫(yī)院,不能漠不關心。
7.每位教師要切實履行“第一目擊責任人”義務,教育學生在校園內不追逐打鬧,不隨意攀登校內建筑物及大型器械,不準在樓梯的扶手上滑溜和走廊的護欄上攀爬,若發(fā)現(xiàn)學生進行不安全活動時,要及時進行制止和教育。
8.節(jié)假日,未經學校同意,教師不得讓學生來校,或組織學生外出活動。教師節(jié)假日不得私自留學生在校,若有事需留學生,需要經過學校領導批準,同時教師必須在場,并事先告知家長,不能出現(xiàn)教師已離校,學生還留在學校的管理盲區(qū)。
9.教師未經教務處批準,不得隨意調課,無特殊情況,課堂中教師不得中途擅自離開。上課期間要關注學生行為,課堂上學生出現(xiàn)行為異常時,要及時詢問情況,防止意外發(fā)生。具有特異體質或疾病的學生,要有記錄,必要時給予特殊照顧。
10.要做好學生交通、防火安全教育。教師要對教學場所中容易產生危險的用電線路、插座、體育器材及危險物品等問題進行排查,不留“死角”,對發(fā)現(xiàn)的問題要立即報告處理。教師應按時放學,未經學校同意,不得提前放學或推遲放學。若遇惡劣氣候,要及時引導學生安全離校。
11.在教學活動中如果遇到安全事故,應實行“首遇負責”制度,遇到事故的教師,要首先負起責任。教師一旦遇到事故就要高度負責,妥善處理好事故。無論在什么情況下,學生一旦發(fā)生意外,教師應不等、不拖,及時處理,設法送醫(yī)院救治,同時及時通知班主任或家長,并向學校領導報告。
12.對教師在教學活動中安全工作管理不力、玩忽職守、違反制度而造成事故的,學校將給與批評教育及行政處分,情節(jié)嚴重的將依法追究責任。
202 年 月 日